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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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再说一遍,”士兵举起手里的枪,刺刀正对着眼前的那位乐手。“扔下,你手里的,小提琴。”
乐手黑发黑眼,白皮肤,戴眼镜;手里正稳稳地拉着一曲不知名的曲子。面对枪口他连弓都不抖一下。颇有印象主义和后浪漫派的色彩。士兵端枪的手反倒有点颤抖。
“停下!”士兵大喊,“否则我开枪了。”但他的声音盖不过在弓弦之间回荡的音乐。
我真的有可能开枪。他想,别以为我不敢。我杀了那么多音乐家,而你只是其中一个。
曲子结束了。乐手把琴端放在身前,用他那双黑色的眼睛,从镜片后面看着入侵者。那冷漠的目光里有什么东西灼伤了士兵,就在他尝试大喊大叫挥舞他的刺刀的时候。他发现自己受伤了。他血流不止。
“先生,”乐手冷静地说。“您可以开枪了。”
士兵的手早就被他自己的血浸湿,再也拿不住这杆枪。它掉在地上,走火,子弹打在不知道什么地方。士兵痛苦地跪在他自己的血泊里。
“原谅我,原谅我。”他忏悔。
“请您开枪。现在多活任何一秒钟都是对我这个罪人的折磨。”但他没有动。声音平稳,安静。泪水流畅地划过他的脸颊,就像燕子划过春天的水面。
士兵什么也不做,跪在那哭。“我不能,博尧。你知道我不能。”
“老天。你还是个军人吗!”乐手突然狂吼起来。他扑下身抓起地上的枪,想卸掉刺刀。那双修长的手沾满血迹。然后他上膛,朝自己的脑袋开了一枪。子弹从他左眼穿进去,脑浆和骨头碎片散落一地。他眼睛周围散发着烧焦的臭味。
但是士兵发现他自己身上一点血也没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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